铂程斋--【浮世汇179】双重标准

xilei 发布于 2020-5-25 14:28:00


【1】@俞佩尔

几年前的情人节,我去民政局采访过那些排队离婚的人。

当时我问了工作人员一个问题,情人节这天,离婚的人有变少吗?
她说没有。
结婚才挑日子,离婚谁挑日子,那都是真不过下去了。

工作人员常年泡在民政局,真的见了太多分分合合的事了。
所以我又问了她几个问题,关于她经手的几个离婚案例。
我得出一个结论,能有过下去的可能,谁也不愿意来离婚,毕竟牵扯的太多了。

今天我们再来看离婚冷静期这个设定,好像是给冲动的人一个缓和期。
但这个缓和期背后的价值观是什么?
还是在传递一种价值观:【离婚是一件坏事,只要离了,对你的人生就有很大影响。】

这种价值观对男性好像没啥大的影响,可一旦女人要离婚,身边一定有人说:
离过婚的女人不好再嫁,没人会接盘…
你一个人会过得很辛苦….

女人鼓起勇气离婚真的不容易,离婚冷静期看似出发点是好的,但却把人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击碎了。

这还是正常情况下离婚的,还没有算那些家暴离婚的人。
今天我还看到一组数据:
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过家暴,
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遭到丈夫的殴打,
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自杀是因为家暴….

而你在读我文字的这1分钟中,就有8个妇女被家暴了。

这么高频率下的家暴率,女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离婚,你让她们再冷静冷静?
就因为几个家庭,可能有冲动离婚的可能性?

坚决反对离婚冷静期,这是女人该拥有的权利与自由。

 

 

【2】@剑胆文心HJ

已经忍了很久了,但现在的网上舆论实在已经让我忍无可忍。简单吐槽两句。

1. 首先表明一下自己的立场。作为一个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我理解国内疫情防控压力,也支持严格管控。所以,即使国内老人过世我都没法回国见最后一面,我到现在也没骂过五个一。

2. 但是也希望在位者能明白一点,公民回自己的祖国,是天经地义的最基本公民权利,无论什么情况。滞留海外的公民理解ZF的难处,但同时,作为ZF保护公民权利这是你的责任,不是一句有难处就可以敷衍了事的。五个一在开始的时候有其必要性,但如果不论情况过度延续那就是典型的懒政了。滞留海外的公民同胞并非不通情达理,也并没有要求一步到位把所有人接回去,但至少你要有切实的努力来改变现在的困难境地,让大家看到回家的希望。毕竟,套用官面文宣里一句说烂了的话,办法总比困难多,不是么。把这点做好,比多少形而上的爱国主义教育、多少部战狼都有用。

3.另外,一边死咬着五个一这种明面上支持回国实际上关门谢客的政策,一边还要对内对外各种“包机接同胞回国”过度宣传,真的是最差的选择。大家都不傻不瞎,这种皮里阳秋的做派真的除了让临事者寒心和质疑ZF公信力、让不明真相的国内瓜众不分青红皂白骂海外同胞以外,没一点用。说实话,你还真不如直接跟身处海外的公民挑明了说,现在国内的形势和能力就是没办法让你们回来,舍小我为大我,大家咬咬牙共抗时艰。当然,要这样做,国家必须不计代价帮助滞留同胞同胞就地解决生计问题,这个是底线。

4.实在不想跟某些一天到晚满嘴“千里投毒”“留学生和滞留海外的中国公民被人当枪使”“想回就掏十万买票不然就是不想回”的某些同胞讲道理,因为道理是跟正常人和正经人讲的。就说一句,做个人,时代的那一粒尘埃只是恰好这次没有落在你头上而已。估计你们也可能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子女,有点同理心不会死。

另外,你们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理解““克服”,大义凛然地把你的自私和凉薄包装在所谓爱国和大局观的外皮下,雷劈你的时候真的可能连累你身边的人。

5. 最后说一句,希望各位海外同胞一切安好,早日顺利归家。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也希望大家,特别是年轻的留学生们,不忘初心。祖国依旧是我们挚爱的祖国。问题总会有,我们要做的不是逃避这些问题,而是直面问题,并用我们的努力来谋求改变,让国家变得越来越好。

山阻石拦,大江毕竟东流去。

雪辱霜欺,梅花依旧向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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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的一篇随笔,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实话说,某些评论里那种针对自己同胞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戾气,委实令我心寒亦复心惊。

我希望某些同胞明白,现在的留学生是我们的同胞,是和你和我一样的合法公民。我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在海外十一年,深深明白,大多数的留学生和你或者你的孩子一样,都是普通人家的子女,怀着求学的热情浮槎海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学成之后都会回到祖国的怀抱,以自己的所学建设我们的祖国。他们跟你们是血脉相连的一奶同胞,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者!他们回国,是要回自己的家,不是要破坏国内的抗疫!大家回国也都是遵纪守法完成隔离,何错之有?那些把留学生回国说成你死我活的对立的人,你们良心何在?居心又为何?

还是那句话,时代的尘埃这次没有落在你的头上,不代表你有权利大言炎炎地扬言牺牲别人的基本利益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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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几句。有的朋友私信我说目前留学生回国的问题就是伦理学上所谓的电车困境(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百度)。换言之,杀一人而救百人,可乎?再换言之,是小我与大我的关系。

是,也不是。

诚然,电车困境之下,确实需要有大我小我的取舍,前之武汉人民,今之滞留海外的同胞,都是那个被牺牲的小我。为全一时的大局,这样的牺牲,小我们理解也接受。但是,在其位者如果不思改变这种电车困境,而是一味把拉下杆子牺牲小我当成理所应当的常态,那是懒政,是不平等,是对少数人的压榨。

至于那些打着民族大义的旗号慷慨激昂催人尿下地把归国同胞视为寇仇,堂而皇之地要求同胞们不许回来的那一小撮人(目测跟先前骂武汉骂湖北的是同一撮),我真的已经无f**k说。人之所以为人,多少还是要有点同理心的。面临电车困境之时自告奋勇去拉杆子,那你真的不配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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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不关评论,也会下场开撕,是因为我作为一个读书人,发我自己不平之鸣,坦坦荡荡,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大家怎么吵怎么争,各持一家之言,没问题。你要曲解我,质疑我,甚至污蔑我,我也忍着。但是要是有像某些人那样敢辱及我家人,甚至辱及我刚刚故去的亲人的,别怪我把事做绝,你后果自负。

 

 

【3】马克思说:“在编造英雄事迹和民族功绩方面起作用的,是无知和民族虚荣心。”

 

【4】@张宏杰

中午请老舅吃肥牛,跟老舅又干了一仗。老舅说你们研究历史的都是瞎扯,历史没有真相。你总说是北朝鲜先打的南朝鲜,你看着了?你参加了?我说老舅,这些都有各种档案资料在啊!打个比方,今天中午咱们吃的什么,过一个月你可能记不住了,再聊起来,明明是肥牛,你非说吃的是卤煮。可如果菜单留下了,小票留下了,这个事儿就能说清楚啊,怎么叫历史没有真相呢?研究历史的根据的就是这些留下来的东西。老舅怒道,果然知识越多越反动!
干不过老舅的原因是他其实只记得40岁以前接收到的信息。上次吃羊蝎子,我特意给他带了几本朝鲜战争资料,一封电报一封电报地讲,终于讲的他沉默了,默默喝酒。这才过去半年,上次讲的全忘了。

 

 

【5】tombkeeper  

我发现有人近乎偏执地相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种大伙儿都差不多的生活肯定比现在好,起码房子比现在便宜。
马志明写的《我的父亲马三立》中有这么一段:
“我的妻子叫张秀琴……1979 年我们认识……我们婚后先是和父母一起住,住在仅九平方米的小屋,后来弟弟结婚,我们就搬进院子里的小厨房,用凳子搭铺板,妻子怀孕生孩子就在那间厨房里。后来,文化局的领导得知父亲的住房紧张,很快给我们解决了一处单元房,我和妻子孩子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当然,马志明还算幸运的,能沾到马三立的光,最后毕竟分了房子。那个时代的普通人呢?我读高中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教生物的老师,结婚时就在学校里自己搭了个类似这种“小厨房”的地方住。
还有些人认为至少那时候食品、空气、水比现在安全——这么说吧,往奶油蛋糕上放真奶油,也就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儿。
八九十年代国内刚开始流行奶油蛋糕,过年过节走亲戚都送这玩意儿。
但那会儿如果用真奶油,根本没人买得起,所以主要是用氢化油。好一点的,略微掺点奶油。普通的就用氢化油和蛋清、白糖一起打成看起来像奶油的东西,实际吃起来一点奶味没有。最差的那种,估计里面蛋清都少,颜色发黄,对着光还有点半透明。我吃过,不是味同嚼蜡,就是真把蜡烛放嘴里嚼的感觉。
就这种玩意儿,人们也舍不得吃。你送给我,我再送给他。一个蛋糕能转十几户人家,有时候能一个循环转回来。当时报纸上专门讽刺过这事儿。
那时候工厂基本没有环保的概念。我家周围的几个厂都是各种废气废水直接排。严重的时候,肉眼可以看到空气是棕黄色的。那是什么呢?二氧化氮。空气中的二氧化氮浓度高到肉眼可见的程度,你们体会一下。
至于水——反正一年中总会有那么几十天自来水不是无色无味的。需要先把水存起来,等一两天,有时候还要加点明矾,等沉淀了,再用上面的清水烧水做饭。
很多事情其实没那么难想明白,根本不需要知道上面说的这些也能想明白。主要还是想明白就不舒服了,心里那点东西就无处安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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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怀念的不是物质——呵呵,也只能这么说了,对吧。
那我再给你们看看那时候自由的空气:
O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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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乎有人问:真正的亚洲金融中心在哪里?为什么?

 

【7】@GK同人于野

一国两制、政治特区,并不仅仅是为了达成和平统一的一种阶段性的、无奈的过渡,而是一个智慧,一种赋能。

国家有个特区,可以同时拥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好处。有些事儿不适合走这个渠道,我们还有另一个渠道。

特区还增加了政治稳定性,能团结更多的人。你不喜欢这个制度,你在那个制度下也是中国人,咱们还可以合作,不用翻脸做敌人。

多样性是好的。中国以给世界提供多样性的制度方案为荣,也应该以容忍国内的多样性为荣。

能控制的都控制不见得就是好事。能控制而不去控制,自缚一臂膀,也是取信于天下的博弈手段。

 

 

【8】@唐不闻

《女性活在秦汉时期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一名婴儿在秦汉时期的平民家庭出生之后,有比较大的概率活不到成年。

除了医疗和卫生条件落后导致的大量夭折,还有父母主动的杀婴。

父母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选择亲手终结子女的性命:第一,生在了一些不吉利的日子,比如五月份出生的婴儿,在很多地方的习俗里都认为会妨害双亲,三胞胎也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凶兆。第二,婴儿生有残疾或长相怪异,杀死这样的婴儿在法律里也是符合规定的。

第三种也是最普遍的情况:因贫穷而杀婴,这一现象在汉武帝时期甚至达到了巅峰。

汉代的成年人需要交纳 120 钱的人头税,七岁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交纳 20 钱。但汉武帝不仅在未成年人身上加了 3 文,还把年龄降低到了三岁。这一政策颁布后,史料记载“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

事实上人头税并不一定是杀婴的主要根源,抚养孩子的各种费用也许才是。在秦汉时期,把一个婴儿抚养到 6 岁,最低的成本可能也要在 10000 钱到 13000 钱左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一时期,因为性别原因特别杀死女婴的现象倒还不太突出。

假设一名女婴有幸活到了 13 岁到 16 岁之间,这是秦汉时期最佳的适婚年龄。

容貌娇美的女性在那时就占尽优势,汉朝的铜镜上有“当得好妻如旦己兮”这样的铭文,“旦己”就是妲己,即便是传说中的“祸水”,看上去人们似乎仍然很喜欢她的“红颜”。

反过来女子在择偶的时候一方面很在乎男方的经济条件,另一方面也很在乎男方的容貌。一个著名的笑话就出现在东汉时期:说一名女子,东邻男丑而有钱,西邻男俊而家贫。家人问女子的选择,女子表示:想去东家生活,去西家睡觉。

马王堆汉墓里出土的《养生方》里就记载了守宫砂的秘方,说明当时有对女性贞洁的判断,但秦汉时期的贞洁观念和后世还是有些不一样,只在乎是否有婚前性行为,但对再婚再嫁并不在意,不像明清的伦理观那样对处女有一种畸形的狂热。

秦汉的男女一般会选择在深秋至来年的初春时期完成婚配,因为这个时候是农业耕种的空闲季节。

纳妾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但仅限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娶妻的聘金在几万钱往上到几亿不等,纳妾一般很少过万。

汉代还有另一种特殊的婚姻:即多夫共一妻。

最常见的是兄弟共妻,其他还有父子共妻、朋友共妻。采取这种形式多半也是经济的原因。

汉代的同性相恋记载多是男性,因为女性本身进入史料的机会就少。而这些记载中的同性看上去又都是双性,当然,也可能其中一部分人娶妻是出于伦理上的掩饰。

夫妻生活的矛盾经常会进入法律视野,一个女性会因为以下原因被治罪:

1、殴打丈夫,会被收为官奴。而丈夫如果因为妻子脾气不好殴打她,哪怕打伤了,只要不致残,也是无罪的。

2、夫妻两人如果伤及丈夫的双亲,是死刑,但伤及妻子的双亲,只需要罚款。

3、任何一种乱伦的关系都是死罪,但和平等身份的外人通奸的话并不是重罪。

4、如果丈夫犯罪,妻子很有可能被连坐,除非你亲自告发自己的丈夫。

值得一提的是:秦汉时期,女性是可以作为户主并继承财产的。

在从秦汉律令里理出来的关系表明:当一家的户主死亡后,主要财产继承权依照这样的次序进行传递:儿子、父母、妻子、女儿、孙辈、外孙辈、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侄子……这和清时妇女在宗族里完全没有财产继承权是不一样的。

当然,一个女子也可以在秦汉时期选择离婚和不婚,甚至在齐地有长女不出嫁的习俗,但在国家需要劳动力的时候,就会对不婚不育的女性征收更多的人头税。比如在经历过秦末战争后,刘邦的儿子汉惠帝曾经颁布诏令:15 岁至 30 岁之间的女子如果不出嫁,需要交纳 5 倍的人头税,也就是每年600 钱。

素材整理自《中国妇女通史秦汉卷》第二、三、四章,共136页。

 

【9】@realEnjolras

因为第一次在 Reddit 上读到如此让人心碎的故事,所以翻译了分享,原链接:O网页链接 

 

 

 

【10】《双重标准》

 

 

来源:新浪微博 由 喷嚏网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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